第176章 養人-《地獄行之緬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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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白!”

    說完,我又把石頭幾個叫到我跟前。

    “燕姐教你們的東西,都他媽認真學。我不希望有人有多余的想法,剛才坎肩的下場,你們看得比我更加清楚!如果有想學他的,我絕不阻攔!”

    聽到我的話,石頭幾人不約而同的搖了搖頭。

    “嗯,去!”

    安排完幾人,我便開始暗自回想起來。老白?判官口中的老白是誰呢?

    老白!老白……

    是他!!白大褂!應該就是之前來過這里的那個白大褂!

    明了了!判官讓大狗把坎肩養起來別死,應該就是為了好活體取器官。

    要是坎肩死了,那就完全沒有多少經濟價值了。

    而人死以后,身上的器官,最快會在幾分鐘內衰竭。

    如果現在將直接把坎肩的腎臟之類的東西取出來,那過了保存時間,也會完全報廢掉。

    腎臟取出來后,保存方法一般就只有兩種。一種是將腎臟放在冷鹽化合物中冷卻,這種方法,相對來說保存的時間會短一些,只能保存十八個小時左右。

    一種是往腎臟中注入含氧的冷液體,這種方法的話。最長,也只能保存七十二個小時。

    所以,這就是為什么判官叮囑不能讓坎肩死。因為人只要活著,那就是保存器官最好的載體。

    在沒有聯系到買家時,判官肯定不能輕易讓坎肩就這么死去。

    這種“養人”的方式,之前國內也出現過。犯罪分子會將受害人囚禁養起來,然后通過網絡,企鵝號等渠道去聯系買家。

    不過對于國內,這當中會存在一個中介賺差價的現象。比如買家報價三十萬,那中間商報給犯罪團伙的價格,頂天也就十來萬的樣子。

    一個腎臟在黑市上,最低能賣三四十萬,最高能賣兩三百萬。

    但是,在國內,一般來說價格都不是很高。即使高,大頭都會被中介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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