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小心為妙-《地獄行之緬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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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詐騙分子冒充電商平臺或物流快遞企業客服,謊稱受害人網購的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或售賣的商品因違規被下架,以“理賠退款”或“重新激活店鋪”需要繳費為由,誘導受害人提供銀行卡和手機驗證碼等信息,并通過屏幕共享或要求下載指定app等方式,指導受害人轉賬匯款。受騙人群多為經常在電商平臺網購的消費者或電商平臺的店鋪經營者。

    【典型案例四】杜某接到自稱某網店“客服”的電話,稱其前幾日購買的染發劑有質量問題,現需向杜某進行退款理賠,杜某信以為真。該“客服”誘導杜某下載一款app,通過該app打開手機屏幕共享功能并按照指示進行操作。隨后,杜某手機收到銀行卡被轉款2萬元的短信,才發現被騙。

    冒充公檢法類詐騙

    詐騙分子通過非法渠道獲取受害人的個人身份信息,隨后冒充機關工作人員,通過電話、某信、企鵝等與受害人取得聯系,以受害人涉嫌洗錢、非法出入境、快遞藏毒、護照有問題等違法犯罪為由進行威脅、恐嚇,要求配合調查并嚴格保密,并向受害人出示“逮捕證”“通緝令”“財產凍結書”等虛假法律文書,以增加可信度。同時,要求受害人到賓館等封閉空間,在阻斷與外界聯系的條件下“配合”其工作,將資金轉移至“安全賬戶”,從而實施詐騙。

    【典型案例五】楊某接到一個自稱某市公安局警察的電話,稱楊某名下一個銀行賬戶涉嫌非法洗錢,讓其到公安局處理。楊某稱去不了,對方讓其添加企鵝好友并發來一個顯示楊某照片的文件,里面有涉嫌洗錢要被判刑等內容,楊某心生恐懼。隨后,對方以涉及警務秘密為由要求楊某到無人的房間配合調查,并稱楊某要想解除嫌疑就需把卡里的所有錢款轉到“安全賬戶”,待案件查清后將返還錢款,楊某遂向對方提供的銀行賬戶轉賬5萬元。后因對方要求刪除所有聊天記錄,楊某才發現被騙。

    虛假征信類詐騙

    詐騙分子冒充銀行、銀保監會工作人員或網絡貸款平臺工作人員與受害人建立聯系,謊稱受害人之前開通過校園貸、助學貸等賬號未及時注銷,需要注銷相關賬號;或謊稱受害人信用卡、某唄等信用支付類工具存在不良記錄,需要消除相關記錄,否則會嚴重影響個人征信。隨后,詐騙分子以消除不良征信記錄、驗證流水等為由,誘導受害人在網絡貸款平臺或互聯網金融app進行貸款,并將錢款轉到其指定賬戶,從而實施詐騙。

    【典型案例六】王某接到一名自稱處理高息貸款的工作人員電話,對方說王某有貸款逾期造成的不良記錄,將影響個人征信。經過一番交流,王某相信了對方的身份,并按指引先后3次向所謂的“認證對接賬戶”的3個不同賬號轉賬,共計25萬元,其中23萬元為王某從3個金融平臺借貸的款項。“你還用過哪些銀行卡和貸款app?”當對方一再問及該問題時,王某方才醒悟過來,意識到上當受騙。

    虛假購物、服務類詐騙

    詐騙分子在某信群、朋友圈、網購平臺或其他網站發布“低價打折”“海外代購”“0元購物”等廣告,或提供“論文代寫”“私家偵探”“跟蹤定位”等特殊服務的廣告,以吸引受害人關注。與受害人取得聯系后,詐騙分子誘導其通過某信、企鵝或其他社交軟件添加好友進行商議,以私下交易可節約“手續費”或更方便等為由,要求私下轉賬。待受害人付款后,詐騙分子便以繳納“關稅”“定金”“交易稅”“手續費”等為由,誘騙受害人繼續轉賬匯款,事后將受害人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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