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贼喊捉贼 我叫红领巾-《最强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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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员离去后,岳纤云便转回头看着店里的鞋子。』笔趣阁Ww』W.』biqUwU.Cc从头到脚换装,鞋她自然也是打算要给林旭买的。只是原本她打算买完衣服下来后再买鞋的,但现在既然进来鞋店了,那也不妨先看看地挑一挑,看中合适的就先买下。

    林旭进来后,则是在店里随意地打量了眼后,就没什么兴趣了。看了眼岳纤云在那里挑鞋,他站在店门口转身面向外面,打量着外面商场的情形。

    这家商场虽然高档,但其实客流量并不是很大。毕竟有钱的人家还是少数,城市里这个情况也不例外,占大半的还是低收入人群。何况平阳也只是个三线的地级市,跟一线大城市相比就不算什么了。所以能在这座高档商场消费起的,也只是占少数,远不能跟林旭几年前第一次来市里时跟父母去过的那座平民化商场人流量比。那里似乎无论任何时候,都总是人潮拥挤,热闹喧嚣。

    这里地方大,人却少,自是不免显得清冷了些。不过这也只是相对来说,其实来来往往的,也是总能见着人。尤其一楼的另半边是一家大型市,那边的人却也不少。

    “有小偷,抓小偷啊!”正自四下打量间,忽然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大声喊道。

    林旭听到这声喊,立即寻着声音转头望去。一望之下,就见商场中间那道楼梯式的电梯下面,快跑过来一个看上去二十来岁,身材瘦小的男的。这男的看上去一身衣着倒也光鲜,但这时手里抓着个女包,脸上一脸慌张的跑的飞快,一看就是小偷。

    在这小偷身后的十来米远处,正有一个看上去三十来岁保养得当的妇女在奋力追着,一边追一边叫喊的请人帮忙。只是女人天生体力就不如男人,而她这时脚上又还是穿着一双高跟鞋,跑不得劲,更是追不快,越追反而被落的越远。

    林旭现在所在的这个鞋店,就正处在电梯下面夹角的最里面角落处,因位置不好,所以向来清冷无人。但现在这个位置,却是恰好正对着那飞奔过来的小偷。

    林旭自从学会武功后,就经常自比书中的侠客。一身好武艺,仗之走天涯,路遇不平事,出手行义举。这本就是少年的梦想,也是他喜爱看武侠小说的原因,并且这还是他最初习武的动机与动力所在。

    但自从学武有成后,老实说,还真没太做过几件行侠仗义的事。虽然连受了两次警方的见义勇为嘉奖,荣誉证书都收了好几个,奖金也被了好几千,但那两次却都是跟自己切身相关的。

    第一回是因为那逃犯想要抓妹妹林彤做人质,他才主动出的手。第二回则是因为女朋友关落雪而跟关虎动的手,并且那回他都没有主动把所有罪犯全都拿下,只是于关键处间接地插了几下手,致使关虎等人落网被捉。最后把功劳算到他头上,还是有些沾第一次见义勇为受了市里嘉奖的光,算是第一次的延续效果。

    而前两天五一旅游去壶口的路上打倒那伙拦路的车匪路霸,也是跟自身有关,因为那天他们的车也遭这伙车匪的拦路收费而被堵在了路上。他去收拾这伙车匪,也是主要由自身出,想要赶快收拾了这帮家伙后,好疏通道路。虽然当时心里也抱着行侠仗义的念头,但毕竟还是关系到了自身的相关利益。而且因为那天的出手,惹来了岳纤云关注,导致现在这种麻烦结果。他心里也是自认为了,那算是次挺失败的行侠仗义。

    出手救李飞燕的那次倒算是,虽然他当时的出手也是有同样想得到密室里空空儿的秘笈这个原因在内,但若以这个目的为先的话,他当时最好的做法就是不管李飞燕,直接让他们师兄妹在底下打个两败俱伤后,他再去坐收渔翁之利最为稳妥。但他当时没有,而是及时出手地救下了李飞燕。可后来因为跟李飞燕关系走得太近,他现在已把李飞燕当作自己人来看,并且李飞燕也回报了他许多东西。所以他觉着这次的行侠仗义,以现在看来也是有点儿不纯了。

    这样算下来的话,他唯一的一次,也就是替马朋出头打了当时的保卫科长武建国那次了。那次他纯是路见不平地帮助同学,而且因打武建国,还遭遇到了开除危机,可以说是不顾自身安危地挺身而出,是为了义与理。所以他觉着,只有那次才算是完全符合小说里行侠仗义的标准。

    当然,他也不是非要去追求这个标准。只是到现在算来算去,才只有一件能正经拿得出手,却是让他觉着自己的行侠仗义,未免也做得太差了些。

    不过这也是因他陷于学业,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待着,却哪有让他遇见行侠仗义的机会。学校可也没有整天上演坏同学欺负好同学、老师打学生这种事,而且因为他的关系,这种事现在已经基本在武乡中学杜绝了,至少没有哪个再敢当着他的面做。

    眼下这情况,又遇到个行侠仗义的机会,林旭自是不会错过,何况这小偷还是正对着他这边跑来。当下他一个箭步便跨出店门去,大步而上地在电梯底下拦住了那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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