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叶更一没有制止,其实他原本也打算叫柯南去帮忙,不过当着贝尔摩德还有FBI的面,直接开口让一个小孩子捡枪,多少还是有些奇怪。 柯南蹲在那名肥胖劫匪的身边,捡起那把托卡列夫后,并没有着急起身,而是伸手探了探对方的脉搏和鼻息,确认他还活着后,这才松了一口气。 这一幕被叶更一看在眼里。 怕罪犯没有受到律法的惩戒? 还是担心自己杀人? 或是两者都有。 叶更一不清楚柯南的想法,但他还不至于在众目睽睽之下做这种事。 这个举动还真和FBI在不在场没太大的关系。 叶更一只是不想惹麻烦而已。 毕竟在某些法官的眼中,即便对象是一个无恶不作、杀人如麻,用炸弹挟持一整车人性命做人质的恶徒。哪怕你是当事人之一,有着能将歹徒一击毙命的实力,也不可以这样做。 因为有‘道德人’会质疑:你有过感同身受吗?你和他做过殊死搏斗吗?你理解人家的爱恨情仇吗?歹徒的命不是命吗? 既然有能击毙对方的能力,为什么不优先选择制服他们呢? 不想办法,就做出这种冲动的杀人行为,那就是有罪! 如果你问:难道就不能正当防卫了? 答案是:当然可以。 先让对方把你的复活甲打出来。 叶更一没有复活甲,只有防弹衣,所以他没杀人。 柯南走过来,问道:“更一哥哥,我们要不要报警啊?虽然从外面也大致可以看到车内的情况,但他们应该还不知道劫匪已经被制服了。” “不急,”叶更一接过手枪,视线落在后排的两人身上,“先把劫匪的同伙都找出来。” 柯南先是一怔,暗道了声大意。 是啊,差点忘了... 之前,自己在视线死角打电话的时候,那个高瘦劫匪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都怪更一哥解决事件时,用的方法太暴力,导致他总是担心其他地方,忘记了那么关键的事。 某侦探先把锅分出去了一半。 身前,那个因为耳鸣倒地的女人,暂时被柯南无视掉。 他看了看高壮老人,又看了看赤井秀一。 假设劫匪和新闻里报的信息相同,总共有三个人,从直觉上来说,那负责通风报信的应该是这个人吧。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