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要钱还是要脑袋(求月票)-《大明皇长孙:朱元璋求我称帝》


    第(2/3)页

    因此,丐头按季带著徒弟逐户收取丐捐,平时遇到红白喜事就伸手索讨喜钱,帮徒日增组织愈密,大丐头俨然成为帮主,划界线分地盘,以防止外来的饥民穷汉来占码头。

    为了做好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公关,惯例将丐捐分为五份:丐头一份,群丐合分三份,其余那一份当然就是用来孝敬当地官府。

    当然,真正的丐帮,不存在什么一统之事,真要是形成大一统的规模,怕就是只得招来大军镇压。

    看官府作为与否,一般也只在局部形成气候。

    可能是一县,也可能是一府、一州。

    皆自家地头顾自家,自家自有生财道。

    有了钱财,这些原本破落的乞丐,还会去想整日衣衫褴褛,四处讨要嘛。

    自然是不想的,那就只能让别人去干了。

    这其中,就涉及到采生折割,流传得久了,这采生折割甚至成了家传的手艺,简直是骇人听闻。

    “京师丐帮的孝敬,你们锦衣卫跟五城兵马司是怎么分的,现在治安司有没有参合进来,说说吧。”

    朱英听完后,面无表情的直接问道。

    下面的宋忠闻言,噗通一下就跪倒在地上,额头大豆大的汗珠滚落,后背瞬间全湿。

    “没必要这般害怕,本宫的来路,你当是有知晓一些,这些蝇营狗苟之事,自然是有所了解的。把事情讲述清楚明白了,本宫自然既往不咎。”

    朱英见此,淡淡问道。

    宋忠咬牙,知道在这个时候,隐瞒已经不可能了,咬牙坦言道:“启禀殿下,京师丐帮主要在西南区,其中所得,共分三份,一份于锦衣卫及兵马司共有,七三开来。”

    “治安司那边,倒是目前没有参与进来,其中新入职者,富家大户子弟居多,多是不屑与丐帮打交道,丐帮有人前往送礼,被直接打了出去。”

    朱英听完道:“传信至锦衣卫,银子和脑袋,自己选一个。”

    “但凡京师乞丐,尽皆抓捕,老弱病残,统一照顾管理,余者但凡与采生折割有所关联,直接处死。”

    “无关联者,处以二十年劳役,本宫那边办厂建设,正是缺人,这倒是有个去处。”

    “还有,抄没所得,尽归内帑。”

    说到这里,朱英看向宋忠道:“手脚不干净的,就不要留了。”

    宋忠连忙道:“臣遵陛下令旨。”

    不管是锦衣卫,还是五城兵马司,其中的油水,可是非常丰润,比俸禄至少要高出数倍乃至十数倍。

    这里面,是庞大的关系网络,其实在很多程度上,丐帮也为锦衣卫提供了大量的消息来源。

    不过就这块,朱英已经决定彻底割舍掉。

    把丐帮的龌龊,清扫得干干净净。

    丐帮的存在,本就是毒瘤,不事生产,好逸恶劳,或许曾经确实有什么心酸往事,但这不是他们现在吃白食的理由。

    大明如今,百待废兴,随着番薯等大批粮种的出现,还有充盈的国库,已经可以开始支撑最初的基建了。

    现如今,缺乏大量人手,正好把这丐帮清理一番。

    而就在朱英这边刚刚定下令旨,京师西南,大量丐帮长老聚集。

    “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何刚有人传讯,帮内将要遭逢大事,似有灭顶之灾!”

    京师的丐帮帮主,是一个身着华服,看上去颇有文采的读书人,年岁约莫在四十岁左右,身材健硕。

    谁见了说他是乞丐头头,怎么可能有人相信。

    在这有些破烂的屋子里,十几人都是京师丐帮高层,无一人穿着寒酸,更兼有数人,白白胖胖,笑起来如弥勒佛般和善。

    “帮主,是治安司那边有所动作吗,前些日子凉国公大肆抓捕,我帮内不少好手,也被抓了去,至今没个下落,兵马司那边也没给什么答复。”

    “比起凉国公这等英雄人物,咱们帮里在兵马司的关系不值一提,怕是使再多的钱财也都无济于事。”

    一眼睛有些狭长的精瘦汉子,条理清楚的说道。

    他还留着长长的胡须,如三国关圣做派。

    仔细瞧瞧,在他的怀中,还有露出半截的三国演义。

    这话在屋内也引发了议论的波澜。

    “我早说过,凉国公那等人物,怎会看上我等。”

    “凉国公也就罢了,那些衙役,个个家底殷实,嚣张跋扈,简直不当人子。”

    “张长老这是被打得够惨的,左边眼睛都肿了,难怪怨气这般大,我看呀,许是钱财没使够,那些小兔崽子,如何明白这世道艰难。”

    “有道是世路难行钱作马,财可通神,亦能驱使魑魅魍魉,只要够多,他们自然能会重视我等。”

    “当今世道,真是难行,便就往前锦衣卫,兵马司,就得分走帮内三成,现在又来一个治安司,还是太孙直属,当朝大将军凉国公当面,这胃口,怕是不小。”

    聊到这里,屋内一片唉声叹气。

    这上缴的花销,可当真不小,显然分到手的钱财,又得缩减一番。

    帮主见此,眉头皱起道:“肃静,当本帮主跟尔等开玩笑不成,此次召集诸位,乃是锦衣卫有暗信传来。”
    第(2/3)页